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化利用
来源:中安在线-江淮时报(合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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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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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6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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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煤排放是我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,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实现从“黑色”发展模式向“绿色”发展模式转变的关键。
燃煤排放是我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,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实现从“黑色”发展模式向“绿色”发展模式转变的关键。
目前,我国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:诸如统筹协调多领域联合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不够、控制煤炭污染物排放的目标和标准执行不到位、运用经济与政策措施强制控制污染物排放不够等。
为此,建议:
一要大力推进集约高效的能源消费方式。重点发展清洁燃煤发电、煤基能源深度转化、热电联产集中供热,推广燃煤锅炉和窑炉污染控制技术,提高清洁煤炭消费比例。倡导煤炭按商品煤计量、按热值计价,节约优先,实现煤炭企业由生产销售原煤向销售商品煤、洁净煤转变。
二要加强统筹联动,合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。应对煤炭生产、加工、运输到使用全过程进行规划和管理,统筹协调科研和生产应用环节,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发投入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。在积极推动大型燃煤电厂采用洁净煤技术、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同时,加快中小燃煤锅炉技术改造,推动散烧煤集中净化处理后再利用。充分利用煤炭发热及化工合成的特性,突出原料功能,协调能源生产和化工生产等相关部门,在生产满足市场需求的电、热的同时,生产天然气、化工品等清洁能源及工业原料。
三要加大支持洁净煤产业发展的力度。制定相关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,加大财政补贴力度。加大科研投入力度,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。建立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示范机制,中央财政给予专项支持。建立煤炭清洁化利用发展基金,解决技术研发及应用资金短缺问题。
四要强化煤炭清洁利用标准的执行力度。提高中小燃煤装置排放标准,依据最佳可行技术动态调整煤炭清洁利用标准,促进清洁生产和技术创新。改革环保执法体制,加强环境保护的垂直监督,严格执法,强化中央环境保护部门对相关部门和区域的统筹协调,有效治理区域间污染。
五要健全市场减排机制,提高减排效率。提高燃煤污染物排放的收费标准,加大排污收费力度,推动企业尽最大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,并结合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,将燃煤污染物治理成本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分摊入电价。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二氧化硫、二氧化碳等领域的排放权交易制度,在行业内部、区域或全国范围内进行总量平衡,以最经济的方式实现减排。
此外,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,加快发展现代洁净煤技术,促进煤炭资源就地转化,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。